关于对文史资料工作的几点认识
县政协教科卫体与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 刘明友
大家知道,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是周恩来同志于1959年4月亲自倡导和培育起来的一项富有统一战线、政协特点的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做好文史资料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那么,这项工作,在人民政协工作中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一直是大家探讨的话题。笔者结合自身从事这项工作的体会,肤浅谈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一、认清文史资料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
文史资料,是人民政协工作中产生的一个专用概念,特指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而人民政协征集、整理、研究、出版、保存、利用文史资料的全过程,就是文史资料工作。
从以上定义应包含下面四层含义,第一,文史资料,产生于人民政协工作中。离开了人民政协工作,就不可能产生文史资料。第二,文史资料产生的主体,框定了具体的范围,特指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而不是其他与人民政协无关的人员。第三,文史资料具有“三亲”特征,即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第四,文史资料工作主体,是人民政协。
可见,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部分,文史资料工作开展应当在人民政协职能范围内进行。没有脱离了人民政协职能而独立存在的所谓“文史资料工作”。
忽视或放弃人民政协工作中的文史资料工作,都是片面的。只有将文史资料工作寓于人民政协工作之中,与政协其他方面的工作统筹开展,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构筑起最广泛、最深刻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文史资料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承载作用。文史资料工作对政协各界别及其联系的对象“三亲”历史史实进行挖掘、整理、保存,对政协工作本身也进行记载。客观上记录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历程和政协工作发展历程。使之通过文字资料得以承载,是政协工作自身在发展历程中的有力见证。
补充作用。文史资料工作是对政协工作的补充完善。文史资料工作将政协委员及其联系人中的“三亲”文史资料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达到“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目的,可以实现“存昨日之史,资今日、明日之政”。一是文史资料工作通过对政协联系对象掌握的历史史料,在其有生之年挖掘出来,保存下来,避免历史史料的消失,对史料本身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二是通过“以史鉴今”的方式资政建言,对政协参政议政途径也是一种在效的补充;三是通过史实再现,大胆直书,搭建起协商民主的新协商平台。
深化作用。文史资料工作通过政协联系对象把尘封的历史挖掘出来,实现“摆史实、讲道理”的功能,在建言资政上更客观、更直接、更具体、更具说服力,实现深刻、广泛的沟通,达成广泛共识,达到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道路认同、理论认同、制度认同、情感认同”的目的。同时,这些史料保存下来,可以长期参考、对比借鉴,对历史研究、制度研究、团结育人等发挥更好的作用,深化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
三、开展好文史资料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第一,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
1.开展文史资料工作是政治安排。这项工作是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培育的,富有统一战线和政协特点的重要工作。并且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过生动实践,已经被证明了的,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等方面都具特殊贡献和积极意义。从政治上和工作上,开展好此项工作都是必须的,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发展要求。
2.开展文史资料工作是职责要求。2007年11月,全国政协作出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指出:“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开展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是各级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文史资料工作开展,影响政协工作全局。
3.开展文史资料工作是统战之法。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发挥着“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有了这个平台,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不同的历史事件和对历史事件的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同时,也能让他们的观点得以充分表达,在发扬民主、理顺情绪、增进了解、形成共识中实现增进团结的目的。
4.开展文史资料工作是发展之需。文史资料工作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既弘扬传统,又与时俱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文史资料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部分,都承载着服务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通过这项工作,可以“续史之无、补史之缺、详史之略、纠史之错”,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使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为全面,更有力量。
第二,准确把握文史资料及其工作特点
1.必须准确把握“三亲性”特征。文史资料工作主要是征集、整理、研究、出版、保存、利用当代各届代表人士撰写“亲历、亲见、亲闻”的历史史料,不断为后人留下新的史料。
2.必须充分把握“特定性”特征。《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明确文史资料工作的重点是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这一特殊群体的“三亲”史料。
3.必须充分把握“统战性”特征。这种史料反映了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士从不同的角度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看法,通过政协平台,寻求比较适宜的工作途径,团结社会各界先进代表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达成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的共识,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4.必须深刻把握“时段性”特征。文史资料范围源于当代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三亲”史料,总体应把握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产生的历史史实。
5.必须充分把握“紧迫性”特征。在地方,许多生动、鲜活的历史故事和历史史实掌握在大批阅历深、有见解、有影响的老年人士手中,这些历史故事、历史知识对团结地方各界人士、教育影响子孙后代都有积极作用,由于各方面条件因素制约,工作开展难免有不到边、不到底、不全面之处。如不及时进行挖掘、收集、整理甚至抢救,等到他们离世,将使他们留下遗憾,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不可弥补的缺憾。
第三,厘清文史与文化、文艺、历史之间的关系
要弄清文史工作的特征,不能什么工作都纳入文史工作范畴。为此,要厘清文史与文化、文艺、历史之间的关系。
1.文史与文化。文史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搞好文史工作,对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挥直接作用,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文化工作除文史工作外,还有其他诸如文学、艺术等工作。
2.文史与文艺。文史重“史”,重在记录历史,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更多倾向于政治性特征;文艺重“艺”。重在对文学艺术的审美表现,发挥“认知、教育、娱乐”功能,更多倾向于社会性特征。
3.文史与历史。文史是历史的资料来源之一,从内容上看,文史中有历史的一部分,也有历史中未记述、不记述的一部分。文史有特殊的时间限定(侧重于中国民主革命以来至今发生的“三亲”史料),历史没有。文史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是世界都有的。
第四,严格遵循文史资料征稿“三要”“四不”“三给”原则
早在1963年1月,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就作出了《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明确了文史资料征稿“三要、四不、三给”原则。“三要”:要真实、要具体、要大胆直书。要求撰稿人破除顾虑,按照历史事实本来面目如实叙述,不加增饰、回护和任情褒贬。“四不”:撰写史料可以不限体裁,不求完整(知道多少写多少),不拘观点(不一定要用唯物主义),不扣帽子(不因撰稿人揭露某些历史真相而使其承担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三给”:对撰稿人给稿费、在撰稿工作上给以必要的帮助,处理稿件时对撰稿所提的要求(如要求保密等)给予尊重。文史资料工作的这几点原则,要充分遵循,以确保征集到的文史资料的应有价值。
第五,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保障要有力。《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协要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健全机构、理顺机制、人员调配、经费安排和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为文史资料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是规划要有方。文史资料委员会要通过订立阶段性工作规划,编制史料征集方案以及组织征集、研究、保管和出版活动等。对所在文史资料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是机制要有效。完善文史资料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系、指导、协调和交流、协作;加强文史资料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为政协委员参与文史资料工作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四是工作要创新。要利用好现代技术手段。把传统笔录方式与录音、录像、电脑、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文史资料工作的效益和质量。
第六,把握文史资料政治方向
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实事求原则的总体方针。文史资料工作方向要对头,要存真,要实事求是。一要认真分析、选择来稿。二要对不适合的由作者自行调整,文史委不作内容更改,更不能加以评论。三是内容确实与事实有出入的要与作者进行充分沟通。四是坚持不改的不予发表,但要作为史料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