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凤冈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凤冈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
——关于“纠正凤冈县境内景区点(区)指路牌”的建议
提案人:刘国祥
提案内容:水河村委会至香竹园仅有的几块指路牌没有一块指路牌是对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凤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凤冈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凤交提复〔2017〕5号
刘国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纠正凤冈县境内景区点(区)指路牌”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该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同时与本案中的刘国祥委员取得了联系。建议中提出的水河村委会至香竹园路段为旅游景区公路,其设置的几块错误指路牌系县旅游局实施,按照职责权限,应由县旅游局进行纠正。
感谢您对公路标牌设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我局实施的公路工程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公路沿线的指示标牌设置工作。
感谢各位委员对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回复未尽事宜,可随时向我局提出宝贵建议。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肖兴国
承办单位负责人:吴太生
承 办 人:曾 剑
联系电话:25221760
2017年5月22日